施工現場澆制混凝土後再進行混凝土澆築,在土木工程施工中是非常普遍的。采用這種施工組織手段時往往需要現場較為寬敞,施工現場會産生較大的噪聲,還要受到其他很多因素的制約,混凝土質量的穩定性不高。所以,我國對現場澆制混凝土施工加以限制是必然的。
施工中對混凝土施工配料應嚴格控制。施工配料中影響混凝土質量的主要原因是:稱量不準确;不考慮施工現場砂、石骨料的含水量變化。這樣的後果就是會改變原混凝土配合比中的水灰比、砂石比(含砂率)及漿骨比,而其中任一項發生改變都會對混凝土質量造成較大的影響。因此,控制好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做好混凝土施工配料是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的重要工作。
(1)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所謂混凝土施丁配合比是指混凝土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配合比。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一經确定就不能随意去改變,除非發生了特殊情況。根據國家現行标準《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 55—2011)和《
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标準》(GBJ 107-2010)的規定,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應由有相關資質的試驗室提供(試驗室配合比),也可以在試驗室配合比的基礎上根據施工現場砂石含水量情況進行調整。調整按以下步驟進行:
試驗室配合比為水泥:砂子:石子=1:X:Y,水灰比為W/C,測得現場砂子含水量為
,石子含水量為
,則施工配合比調整為:
按試驗室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為C(kg)計,水膠比不變,則換算後各種材料用量為:
(2)施工配料。施工現場所采用的攪拌機有一定的容量,因此還需要求出攪拌機每次攪拌需要多少原材料。對稱量用的各種計量設備要定期校驗,對粗、細骨料含水量應經常測定,雨天施工時,應增加測定次數。
(3)外加劑、摻合料的使用。混凝土中摻用外加劑的質量及應用技術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
混凝土外加劑》(GB 8076 2008)、《
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範》(GB 50119 2013)等和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
混凝土中摻用礦物摻合料的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 2005)等的規定,礦物摻合料的摻量應通過試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