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發布《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清單(2022年版)》)。《清單(2022年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12月10日發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同時廢止。
《清單(2022年版)》列有禁止準入事項6項、許可準入事項111項,共計117項,相比《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減少6項。
針對許可準入事項中的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産和供應業,《清單(2022年版)》明确要求,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電力和燃氣經營許可等市政公用領域特定業務。
針對建築業,明确要求,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建築業及房屋、土木工程等相關項目——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認定、安全生産許可及施工許可;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按備案管理的除外)等。
針對房地産業,明确要求,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房地産開發、預售等相關業務——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核定,商品房預售許可。
針對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明确要求,未獲得許可,不得發布特定廣告——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懸挂、張貼宣傳品審批。
針對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明确要求,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業務——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企業資質認定等。同時,不得從事檢驗、檢測、認證業務——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等。
針對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明确要求,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污染物監測、貯存、處置等經營業務——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和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準等。
此外,在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中,明确提出,禁止生産、銷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超過國家标準的建築和裝修材料,禁止在大壩管理和保護範圍内從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礦、挖沙、取土、修墳等危害大壩安全的活動,禁止生産、銷售、進口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強制性能效标準、節水标準的材料、産品和設備,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确定的風險管控、修複目标的建設用地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複無關的項目。
《清單(2022年版)》明确,要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堅決維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确保“一單盡列、單外無單”。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編制的涉及行業性、領域性、區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負面清單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台相關措施的,應納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已經納入的,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對地方細化措施的監督指導,确保符合“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發布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
要切實履行政府監管責任。各地區各部門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明确的監管職責,對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未明确監管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全面夯實監管責任。要落實放管結合、并重要求,堅決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要健全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實現事前事中事後全鍊條全領域監管,提高監管的精準性有效性。要強化反壟斷監管,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野蠻生長、違規炒作,沖擊經濟社會發展秩序。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适應的準入機制、審批機制、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商事登記制度等,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地推進市場準入制度改革工作。
要建立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報”原則,對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情況進行歸集排查,按季度對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典型案例情況進行通報,有關情況納入全國城市信用狀況動态監測,并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和“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布。對于性質嚴重案例及相關情況,實行點對點通報約談。
要深入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試點。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指标體系,将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情況、督辦協調機制建立運行和整改效果作為評估重要内容。注重将信息技術作為重要工作手段,開展效能評估信息化平台建設,探索效能評估結果應用。
要紮實做好清單落地實施工作。對清單所列事項,各地區各部門要持續優化管理方式,嚴格規範審批行為,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職責。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不得違規另設市場準入行政審批。對于需提請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的措施,各地區各部門要盡快按法定程序辦理,并做好相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立改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