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加固改造工程搭設的安全支護體系和工作平台,應定時進行安全檢查并确認其牢固性;
2.建築加固改造施工前,應熟悉周邊情況,了解加固構件受力和傳力路徑的可能變化。對結構構件的變形、裂縫情況應設專人進行檢測,并作好觀測記錄備查;
3.在建築加固改造過程中,若發現結構、構件突然發生變形增大、裂縫擴展或條數增多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工、支頂并及時向安全管理單位或安全負責人發出書面通知;
4.對危險構件、受力大的構件進行加固時,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監控措施,并應得到監理總工程師的批準;
5.當施工現場周邊環境有影響施工人員健康的粉塵、噪音、有害氣體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當使用化學漿液(如膠液和注漿料等)時,尚應保持施工現場通風良好;
6.化學材料及其産品應存放在遠離火源的儲藏室内,并應密封存放;
7.工作場地嚴禁煙火,并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現場若需動火應事先申請,經批準後按規定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