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沉降是指地基土層在附加應力作用下壓密而引起的地基表面下沉。過大的沉降,特别是不均勻沉降,會使建築物發生傾斜、開裂以緻不能正常使用
1.概念:建築物和土工建築物修建前,地基中早已存在着由土體自身重力引起的自重應力。建築物和土工建築物荷載通過基礎或路堤的底面傳遞給地基,使天然土層原有的應力狀态發生變化,在附加的三向應力分量作用下,地基中産生了豎向、側向和剪切變形,導緻各點的豎向和側向位移。地基表面的豎向變形稱為地基沉降,或基礎沉降。
2.沉降的原因:由于建築物荷載差異和地基不均勻等原因,基礎或路堤各部分的沉降或多或少總是不均勻的,使得上部結構或路面結構之中相應地産生額外的應力和變形。地基不均勻沉降超過了一定的限度,将導緻建築物的開裂、歪斜甚至破壞,例如磚牆出現裂縫、吊車輪子出現卡軌或滑軌、高聳構築物傾斜、機器轉軸偏斜、與建築物連接管道斷裂以及橋梁偏離墩台、梁面或路面開裂等。
3.沉降的類型:初始沉降,主結構沉降,次固結沉降
4.計算方法:分層總和法、有限元法、規範法
5.計算注意事項:應力和變形關系、土的壓縮性指标的選定、精确度問題
6.注意事項:
(1)建築物沉降監測點與基點構成閉合水準測線。
(2)沉降監測按國家一等水準測量規範要求實測。
(3)監測儀器采用DS05 級索佳B1自動安平精密水準儀,視線長度嚴格控制在30m以内,前後視距差<0.5m,任一測站前後視距差累積<±1.5m,視線高度(下絲讀數)>0.5m。
(4)在各測點上安置水準儀三腳架時,控制使其中兩腳與水準路線的方向平行,第三腳輪換置于路線方向的左側與右側。
(5)在同一測站監測時,不進行兩次調焦,轉動儀器的傾斜螺旋和測微鼓時,其最後旋轉方向均應為旋進。
(6)水準測量測點間的站數控制為偶數站。
(7)測站觀測限差,基輔分劃讀數之差不超過0.3mm,基輔分劃所測高度之差不超過0.4mm,測站觀測誤差超限,在發現後立即重測,若遷站後才檢查發現,從基點開始,重新觀測。
(8)水準測量的環閉合差不得超過2Fmm。其中,F為環線長度0km。監測過程中,對此嚴格執行,一旦超限,立即重新監測以确保監測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