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中需要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有10年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驗或者更高的職稱的人。
二、企業技術負責人需要具有10年或者10年以上的從事過土木工程或者結構土木工程管理經驗的人,或者負責過建築結構加固工程兩項以上的,每個項目的合同金額不少于30萬的施工工程。
三、企業應該具有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不得少于10人,其中搞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建築結構、工程測量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不應該少于4個,高級職稱不應少于2個。
四、企業需要配置一名注冊結構工程師。
五、企業需要配備一名注冊建造師。
六、企業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上,淨資産在120萬以上。
七、企業應該具有相關的特種技術設備、檢測工具、常用的儀器設備等。